金报讯(通讯员 李光伟 记者 陈善君)因迫于银行催讨透支款,没钱还债的他竟然以告发某老板包养情人为由实施敲诈3万元,结果被抓获。昨天,董某被江东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 董某今年20多岁,他交代,去年10月份他离家出走,当时身上带了1万元钱,存在银行卡里。结果两个月下来,这些钱全花完,而且透支了1.2万元。去年12月份的时候,银行向他催讨透支款,他还不出来着急了。
有一天,他到海曙一家健身中心健身时,无意中看见一个女的,她身边还有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子。“那不是我读中学时比我高一届的女同学吗?后来我又在一家浴场看到他们两人。”董某说,他们两人年龄相差这么大,一定不是夫妻关系,而且他还打听到那个男子是个老板,很有钱。此后,他拿到该老板的一张名片,知道了其家庭住址。
从去年12月11日开始,董某给这名老板发短信。短信内容是:“我只想借点钱还银行,如果不给后果你清楚,你家庭住址我知道的。”董某多次发短信以向其老婆告发包养情人为由索钱,提出要4.8万元钱。老板回复说,给3万元一次性了断,并写下保证书。董某答应了,约好两人在轻纺城碰面。
结果董某到轻纺城,老板打来电话称有事不能来,并向董某要了银行账号,先汇了2000元给他,答应他“其他钱下星期给”。
直到12月18日晚上,他们约定在开元大酒店大厅里碰面。老板支付了2.8万元。董某为其写下保证书,拿了钱刚走出门,就被抓获。带到派出所后,董某对敲诈勒索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