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宣布将建造一座“圆明新园”有关这条消息的争论近日再度升温
圆明园管理处首次表态:反对
[] 2008-03-02 00:00

 

  图为圆明园遗址 资料图片
  圆明园的辉煌已经消失了逾300年,但关于是否将它再现的争论,在鼠年的正月里却再度升温。继2月18日,浙江横店一家民间团体宣布将通过社会筹资和公募的形式,在浙江中部横店镇1:1按原样建造一座“圆明新园”的消息传出后,27日,沉默数日的圆明园管理处首度开腔,并明确表达了反对重建圆明园的态度。

  再建一座与圆明园一模一样的园林,这样的宏伟设想能够实现吗?它的建设,是否会引发侵权或对圆明园的误读?

  坚决反对异地重建圆明园

  圆明园管理处

  针对浙江横店集团筹集200亿元资金异地重建圆明园之事,圆明园管理处新闻发言人宗天亮正式表态说,圆明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历史不可能重复,在异地企图重复这段历史是毫无意义的,也“根本没有必要异地重建”。

  宗天亮表示,圆明园管理处反对的理由主要有三点:

  一是作为中国古典园林文化集大成者,圆明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盛时的圆明园是山形、水系、植物、建筑四大园林要素组合达到极致的表现,是独特地理环境和文化氛围孕育出来的文化名园。对于它的重建,需要有足够的历史资料为依据,而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即便将国内外所能掌握的全部资料汇集到一起,最多也只占圆明园全部资料的70%左右,而且其盛时收藏及流散文物的数量究竟多少,至今尚无准确统计。圆明园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积淀、传承的独特载体,它所凝聚的民族情感及其文化文物价值是根本不可能被“复原”的。

  第二,横店重建圆明园的行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文物法规定,“重建”是指在原地点、采用原工艺、使用原材料建设,而从目前横店的行为来看,最多只能算仿建。“重建”圆明园的理念,还需学术界的深入探讨和研究,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如果横店只是仿建圆明园的人文景观或建一个主题公园,则没有意义。

  第三,圆明园管理方一直在为保护“圆明园”的知识产权而努力。2005年12月,圆明园管理处已在国家商标局对“圆明园”三个字进行了注册。如果横店对“圆明园”的名字使用不当,则存在侵权的嫌疑,圆明园将保留诉讼的权利。就横店重建圆明园一事,圆明园管理处已经按照法律程序,将有关资料向国家文物局汇报,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文物主管部门的明确回复。

  横店方面 这是对圆明园更好的保护

  就圆明园管理处公开表示反对横店建设“圆明新园”一事,横店方面28日接受新华社记者的专访并表示,建设“圆明新园”不仅不会对圆明园及其声誉造成破坏,相反,还是对圆明园更好的保护。

  就重建图纸的准确性,“圆明新园”建设的发起人,横店共创共有共富共享工作委员会主席徐文荣在接受专访时表示,横店方面无意也不可能重复这段耻辱的历史,异地重建的本意只是想重现这一园林艺术经典。

  他说,横店建设“圆明新园”的设想至今已酝酿15年。这15年来,他们用心搜集了海内外大量珍贵的文史资料,包括完整的圆明园建设图纸等,其中不少来自中央档案局、国家档案馆和一些国家级的博物馆,还有一些资料是此前未被公开过的珍藏。目前126个景点的资料已全部弄清楚,相关工作人员还到圆明园遗址进行了实地丈量,并在多位文史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先后设计了57张图纸,以最大限度、原汁原味地恢复圆明园被毁之前的场景。

  此外,横店方面还委托相关制作机构,根据横店方面搜集的文史材料,完成了“西洋楼”、“上下天光”两个景观的虚拟现实影片,以方便项目建设。一个6600平方米的圆明园1∶50景观模型,“瑶台胜景”等十余个景观的1∶1建设正在试验当中,所有这些前期筹备工作都是为了从各方论证建设“圆明新园”的可能性。“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工程不会因为任何阻力下马。”

  关于违反《文物法》和侵犯知识产权的指责,横店方称,横店方计划建设的“圆明新园”不是文物,只是艺术经典的重现,所以只要土地项目审批完成就可动工,不需要国家文物部门的批准,也不涉及是否违反文物方面有关法律问题。横店共创共有共富共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厉红亮说,去年10月,横店已对“横店圆明新园”进行了商标注册,在2月份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明确表述建设的是“横店圆明新园”而非“圆明园”,因此不存在侵犯“圆明园”知识产权的问题。

  据介绍,计划年内在有东方好莱坞之称的横店镇开工兴建的“圆明新园”总规划面积6000余亩,实际使用面积1000余亩,由圆明、长春、绮春(后改名“万春”)三园组成。该工程将于今年正式进入项目实施阶段,计划在五年内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并计划于2013年正式对外开放。

  ■各方说法

  相关部门不应干涉

  ●圆明园是末代皇朝清廷穷奢极欲的皇家园林,网罗当时世上尤其是刚传入的西方宝物。它的历史意义和教育意义都在于原址北京西郊。巴黎铁塔搬到东京或是深圳,只是一个主题公园里的玩意。圆明园重建到浙江,绝对没有什么历史意义。

  ———薛求理(香港城市大学博士)

  ●在横店建立一个类似于主题公园的“圆明园”,和文物保护是两回事。此次重建并不是在遗址原处或周边建立,而是属于建立一个现代的建筑群,只不过借用了圆明园的建筑格局,因此相关部门不应干涉。

  ———徐苹芳(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原所长、著名文物专家)

  ●所谓商标侵权是指造成他人误认并利用已注册商标原有知名度来获取利益,而横店的“圆明新园”体现不出这种“误认”。“圆明新园”项目建的不是文物,无需国家文物部门批准,所以只要土地项目审批完成就可动工,不需要国家文物部门的批准,也不涉及是否违反文物方面有关法律问题。

  ———黄煜(律师)

  ●“横店‘圆明新园’的重建是一个民间的、商业的行为,我们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民间机构参与到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来。”

  ———彭馨(国家文物总局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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